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招生 >> 正文

2018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出处: 作者: 阅读:次 日期: 2018-06-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高职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部委码:13789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基本情况: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河南省公办交通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学院占地面积1086亩,校舍建筑面积44.18万㎡,实验、实习设备价值1.6亿多元,图书馆藏书80万册,各类实验、实习场馆齐全,设施完善。学院教学系统设为公路学院、汽车学院、物流学院、轨道交通学院、建筑工程系、交通信息工程系、航运海事系、商务旅游系。学校现有教职工775人,博士、硕士学位学历教师398人,正高级职称25人,副高级职称176人,“双师素质”教师420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1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交通运输职业教学名师、省部级职业教育与工程技术专家库专家30余人。学校秉持“立足交通、面向社会、特色办学、质量立校”的办学定位,引名企进校园,融产教共育人,开启厂校一体、股份制双主体办学模式,校内汇集了宝马中国、捷豹路虎、沃尔沃建筑设备、思科网络、万豪集团等国际知名品牌,建成了3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个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4个河南省工程实验室和6个河南省示范性实训基地,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招商物流、泰宏集团、郑州轨道交通、福建大汉船务公司等上百家知名企业合作,共建了校内品牌企业生产性实训基地和200多家校外教学实训基地,开设订单培养班68,实施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打造“英才生”、“品质生”和“精英生”;2015年我院被国家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共同确定为河南省首所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单位,先后与火箭军、空军、国防动员部和公安现役部队等单位联合培养直招士官,目前我院所承担的士官生培养规模和兵种数量位居河南第一,全国第二。学院优异的教学资源和雄厚的师资力量、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军地联合培养的畅通就业渠道,保证了学院毕业生就业率、新生报到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我院高职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院高职生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具体执行机构。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高职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办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高职生招生工作进展;

(三)起草高职生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高职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高职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七)组织实施高职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九)配合相?9??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每学年3300元,理工类专业每学年3600元。如果河南省调整本年度高职(专科)学费收费标准,我院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一条

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最低标准为每学年600元。

第七章 奖助制度

第二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困难补助或通过勤工助学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设立的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等奖励。

第八章 报到复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学籍档案、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资料。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注册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165

咨询电话: 0371-68870088688580126086827360868274

真:0371-60868272

电子邮箱: sjxzb@sohu.com

学校网址:http://www.hnc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x.hncc.edu.cn

第二十五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