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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体系

出处: 作者: 阅读:次 日期: 2017-05-20

为贯彻河南省教育厅及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公路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公路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实验实训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实验室主任、专职安全员等。

公路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完善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发布或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指导、督查相关实训室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辐射源等实验室的重点监管工作。每季度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必要时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公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组织成立公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制定本部门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

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为:落实各具体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排查安全隐患;组织公路学院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培训。

实验室主任主要职责为:制定并落实公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确立每个具体实验室的危险等级(高危/危险/普通),明确安全责任人。

专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为:在室内张贴安全制度和危险标识牌,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防护用品;及时发布、报送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相关通知、信息、工作进展等;组织、督促各安全责任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每月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每个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是该实验室日常管理的直接安全责任人,其职责为:负责本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实验项目的安全要求,制定实验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建立本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台帐(试剂药品、剧毒品等);根据实验危险等级情况,负责对使用本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对临时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告知;负责实验室内务整理和安全隐患排查。

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实验室在使用过程中,指导老师为直接安全责任人。指导老师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使用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配合安全责任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